日前,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厅下发《关于调整自治区钾盐资源税税额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将之前的钾盐资源税税额135元/吨上调为400元/吨,增幅达196.3%。
2013年12月20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下发《关于调整岩金矿石等品目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》,明确以提取的液体盐数量作为课税数量计征资源税,税额标准为2元/吨。提取液体(俗称卤水)制取化工产品的,要按照提取的液体盐数量作为课税数量计征资源税。据此,新疆自治区政府根据自治区钾盐提取的实际情况,将成品钾盐与提取卤水的折算比由1∶100调整为1∶200。这也意味着调整后的成品钾盐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为400元/吨。
如果简单地就事论事来看,这件事对整体化肥市场影响不大,因为新疆钾盐资源税上调,主要影响的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,它是我国较大的硫酸钾生产企业,而硫酸钾在我国属于一个小肥种。此次调税,罗钾可能会将一部分转稼给下游。受此刺激,国内硫酸钾价格可能有所上调。另外,硫酸钾是硫基复合肥的生产原料,硫基复合肥也可能会稳中走高。
但笔者认为,此事更重要的,是认清其背后蕴含的政策信息——新疆钾盐资源税上调仅是一个开始,今后化肥的潜在生产成本还会不断增加。
随着市场化改革速度的加快,今后资源税方面可能有新一轮的调整,与氮肥相关的煤炭、天然气,与磷肥相关的磷矿、硫铁矿,与钾肥相关的钾矿,都与资源税相关,都有可能出现调整。如煤炭资源税改为按量征收改为按价征收就喊了多年,随时都有出台的可能。今后矿产资源税改革,上调力度不一定有新疆钾盐那么大,但大多数出现上调则基本上是可以肯定的,这也意味着化肥生产成本将增加。
不仅是资源税,目前化肥企业享受着诸多的优惠政策,如电价优惠、天然气价格优惠、税收优惠、铁路运价优惠等,而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,这些优惠政策可能都将逐步取消,这意味着化肥生产成本将进一步上升。(转自中国化工门户网)